




无锡市特殊教育学校
语言文字工作校内部门分工负责制度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、《江苏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〉办法》和宁教语〔2018〕6号《关于2018年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验收及示范校创建的通知》内容和精神,自觉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,推进校园语言文化建设,加强师生素质修养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制订语言文字工作校内部门分工负责制度。
推普工作指导小组
组长:校长
副组长:分管教学副校长
组员:各部位主要领导
校长室:
1.学校建立推普工作指导小组,由校长任组长,分管教学副校长分管,加强学校推普工作的领导,加强推普工作的监督。
2.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的条件、新教师上岗的条件、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。
3.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、国家通用手语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。
4.将普通话(含国家通用手语)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学习、职后培训、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。
办公室:
1.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,积极推广普通话(含国家通用手语),在课堂用语、会议用语、宣传广播用语、学校交际用语中自觉使用普通话。
2.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普通话(含国家通用手语)考核,将教职工普通话(含国家通用手语)水平纳入基本技能培训与评比项目,考核结果列入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内容。
教务处:
1.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应使用普通话,在家庭联系册、科研论文、案例、教案等中写规范汉字,每学期对教师教案、论文、科研材料等进行一次抽样检查。
2.在听课、评课等教研活动中将用语用字规范作为考核指标之一。
3.加强对各类教材、教辅读物、教案等用语用词的规范审核把关。
4.定期检查言语康复课程及沟通交往,着重提高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。
德育处:
1.学生在校内讲普通话。教师和学生中开展多层次的普通话演讲、朗诵、讲故事及规范字知识竞赛。每年9月开展“推普宣传周”活动,力求形式多样,内容丰富。
2.学校网站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内容,每学期举行2次以上的语言文字活动,积极宣传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和有关文件精神。
3.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,开展普及普通话专题宣传活动,提高师生语言文字水平。开展综合社会实践活动,参与社会语言文字工作,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。
总务处:
1.在全校范围内营造说规范用语、打规范手语的宣传氛围。
2.调拨一定的活动经费,用于对本校师生开展推普、推国家规范手语等活动竞赛的奖励。